一般情況下,此處的「晚孕」指的是「晚育」,根據社會情況,晚育指的是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。具體內容如下:
晚育是一大生育政策,根據現行法律規定,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。廣義上而言,晚育有利於控制出生人數和人口增長速度,拉長兩代人的間隔,使人口增長速度減慢,更適合國情的發展;狹義上而言,晚育有利於青年婦女在德、智、體多方面得到充足的發展。如果有生育需求,建議根據自身情況,積極進行備孕。雖然晚育有諸多好處,但值得注意的是,從人體的各項機能考慮,隨著年紀的增長,各項機能逐漸開始下降。太晚生育,不僅不利於女性產後恢復身形,還可能會大大增加生育的風險。所以,從安全形度和產後恢復的角度考慮,生育不宜太晚,建議在適齡年紀生育。